稽核組織

內部稽核之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履行其責任。

內部稽核之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係直接隸屬董事會,並有配置適當內部稽核人員,負責本公司及集團內全部子公司之內部稽核工作。

內部稽核之運作

1.內部稽核主要工作是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作成稽核報告,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此外,內部稽核亦提供公司同仁有關內控觀念宣導之教育訓練,以及內控及管理辦法修訂建議及諮詢。

2.年度稽核計畫之擬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裡準則」之規定,以及評估公司營運風險後,訂定每月稽核項目,並於年底前將次年度之稽核計畫呈報董事會通過。

3.內部稽核人員除在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外,每月必需向董事長報告稽核情況,並將稽核報告呈送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查閱。對於檢查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於報告呈核後按季追蹤相關單位改善措施,並作成稽核追蹤報告,向董事長報告後呈送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查閱。

4.稽核室另一項重要的工作,係推動每年度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作業,稽核人員需覆核及彙總各單位自行評估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長及總經理評估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