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福利與環境安全

勞資關係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1)
    員工福利措施、進修及訓練
    本公司除依法為員工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外,亦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及國內外旅遊;員工除工資外,
    另提供生日禮金、員工婚喪喜慶及急難救助補助等,年終並得視公司盈餘狀況發給年終獎金。
福利種類 內容
薪資 為員工的聘僱合約所約定之薪資報酬
獎金 年節獎金、績效獎金
保險 勞保、健保、員工團保
假期 特休假、公傷病假、事假、普通傷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產檢假、 陪產假、生期假、家庭照顧假、補休假、安胎休養假
補助 員工健康檢查、流感疫苗施打、婚喪喜慶、生育補助、傷病急難救助
休閒育樂 部門季度聚餐、國內外旅遊、年終尾牙摸彩、會議有獎徵答禮券
節慶獎金 三節禮券(品)、生日禮券
設施 哺乳室、員工休息室、吸煙室、教育訓練中心
購物 提供員工以優惠的價格採購大樹商品
  1. 大樹於薪酬制度上已訂定一考績辦法,依公司營運績效及管理狀況對同仁工作績效予以評估,依部門表現定期調整基本薪資,除調整基本薪資及個人績效獎金外,大樹為延攬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大樹更以入股分紅方式與同仁共享經營成果。
    大樹已於2013年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各項員工福利,於2022年度提撥新台幣15,616,588元,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避免群聚,故未能舉辦員工旅遊及健康檢查,擬視疫情趨緩情形,再行舉辦相關員工福利活動。近年來大樹營收穩定成長,福利金提撥金額也隨之增加,福委會將適度檢視並調整各項福利制度,以鼓舞同仁工作士氣。
  1. (2)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施行勞工退休金條例,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工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對適用該條例之員工,本公司委請精算師精算後,由公司每月負擔應發薪資總額之2%提列退休準備金,以職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臺灣銀行退休基金專戶,並業經桃園縣政府核准在案,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負責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存儲及支用等之監督與查核事項。本公司111年度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員工,提撥之金額為46,594元。94年7月之後,配合政府政策採個人退休金專戶制,本公司每月提繳勞工月工資6%之勞工退休金,儲存於員工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內。本集團111年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採確定提撥計畫提撥之金額為46,891,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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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有關勞資關係之措施及規定,均以相關法令為基礎,且本公司一向秉持自主管理、全員參與之經營方式,每個部門主管與部屬之間,均透過定期之業務會議、教育訓練、有效溝通,故勞資關係良好,無爭議發生。 本公司長期以來致力於員工照護,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展店部並訂有「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負責各項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制度修訂、訂定、推動執行與追蹤、統籌實施全門市及總部安全衛生檢查業務等。本公司依勞動法規成立勞資會議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由勞方與資方推選代表,其中資方代表及勞方代表各五人,定期舉行會議討論勞工權益、福利、職安相關事項。

(二) 最近二年度迄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於設立迄今,勞資雙方相處融洽,溝通管道暢通,並不時舉辦勞資會議及公司政策說明會;資方極重視勞資之意見及需求問題,並戮力解決及提供最佳之協助。因此,自創立以來並未發生重大勞資爭議;展望未來,在勞資雙方互動良好情形下,預估未來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可能性極低。

工作環境與勞工安全

本公司長期以來致力於員工照護,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具體措施如下:

  1. (1)
    公司組織:
    (1)設立一級單位:展店暨安全衛生部
    (2)設立跨部門研議防災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1. (2)
    工作職掌:
    (1)各項環境與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制度修訂、訂定、推動執行與追蹤。
    (2)統籌實施全門市及總部安全衛生檢查業務。
    (3)消防與公共安全:每年申報消防設備檢修及公共建築物安全檢查。
    (4)教育訓練:消防教育訓練、職業證照年度複訓要求(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等)。
    (5)門禁與監視系統:訂定門禁管理辦法,配備完整之監控設施,隨時掌握門市及總部各角落之狀況。
    (6)安排年度健康檢查及特殊健康檢查,門市同仁流感疫苗施打等員工健康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