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動物用藥新制 聲明稿

2026-04-12

大樹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動物用藥新制 聲明稿

    近日網路上有部分言論,將本公司與「動物用藥新制」法規推動過程不當連結,致生誤解。

對此,大樹藥局誠懇說明,消除消費者誤會:

一、關於「動物用藥新制」,此一新制是由主管機關徵詢多方單位意見,並非由大樹藥局推動、主導或提案。

二、相關公聽會的醫師、藥師代表並未於本公司任職或存在委任關係。同時,大樹與本新制度所有研議相關人員,並不熟識,亦未曾針對法案參與任何討論。

三、大樹所提及之寵物藥相關,是因為許多藥局皆已進行該業務,大樹於114年10月16日函詢衛服部,並於115年1月21日取得動物藥販售許可,是基於讓消費者更方便取得寵物藥。跟本次討論115年7月1號新辦法無關,非同一事件。

四、大樹藥局亦支持在未能達成「充分保障動物醫療權益」核心目標之前,7月1日新制不應實施。

五、本公司台中門市,於4/11上午09:25接獲恐嚇電話;揚言如無法購得寵物用藥,將到現場砸店。本公司已於4/11下午報案,以維護同仁與顧客人身安全,並呼籲部分消費者應理性探討議題。

大樹藥局內部也深刻檢討。因溝通不完善,讓消費者產生誤解深感抱歉。

動物用藥新制並非由大樹藥局推動、主導或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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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新制並非由大樹藥局推動、主導或提案